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理表示,“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在《慈善法》颁布八周年、《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我们发现《慈善法》已经深入人心并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接下来要进一步促进5项团体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慈善组织中推行。纪念《慈善法》,要善于总结过去的成绩、经验。《慈善法》如同灯塔,指引着我们更好地鼓劲、向着未来的航向再出发。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赵建纲发言:七年来,我省贯彻实施《慈善法》成就卓著,规范了慈善组织、出台了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成立了全省慈善行业组织、慈善捐赠持续增长、慈善组织发挥了灾情中的援助作用等等。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背景下,《慈善法》的修订将汲取实践经验,有力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上,会长薛引娥致辞。她表示,在《慈善法》颁布八周年,《陕西省实施<慈善法>办法》颁布五周年之际召开座谈会,邀请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一起探讨如何在陕西省民政厅的带领下进一步依法兴善和促进社会第三次分配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贯彻落实《慈善法》以及各项地方标准,既是推动现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立足新阶段顺应时代发展、切实规范慈善行业的重要举措。她指出,为普及《慈善法》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联合会不仅开展了“慈善人说慈善法”的普法宣传活动,促使慈善法家喻户晓,并且会不断通过启动红色教育基地,将慈善宗旨、理想信念、红色信仰融为一体,让党建引领提升慈善内涵,积极勇创陕西慈善大格局时代。
省慈善联合会副会长郭志英主持团体标准发布会并就五个团体标准的发布进行说明:在纪念《慈善法》实施之日,陕西省慈善联合会首批发布《慈善团体标准制定规则》《慈善组织志愿者招募规范》《慈善服务管理规范》《慈善服务规范》《慈善投资规范》5项团体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慈善组织中推行。5个团体标准在今后实践中可以不断完善。按照慈善事业标准化建设要求,我们将在全省慈善组织中推行公益慈善类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进行标准培训活动,适时开展标准实施情况检查,促使我省各类慈善组织加强标准化建设,以适应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挥慈善组织在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