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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慈善组织行业标准》专题论证会在西安召开
2018-03-20 17:04:12   点击:


   3月16日,《陕西省慈善公益组织行业标准》起草制定专家论证会在陕西省慈善联合会召开。陕西省慈善联合会会长薛引娥等领导和慈善智库多名特邀专家一起在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依据和主干,制定我们的标准。作为慈善联合会怎么样做到自律、规范发展,大家讨论了背景分工、意义。集思广益、商讨方案,充分论证。
 



 
 
   论证会上,薛引娥会长谈了起草制定“陕西省慈善公益组织行业标准”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全新的、与《慈善法》紧密衔接的、完整配套的慈善公益类组织的行业标准;为了适应“新慈善”“大慈善”的发展趋势,我省在全国率先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这一行业标准,将填补全国慈善公益类组织行业标准的空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社会救助层面讲,制定“陕西省慈善公益类组织行业标准”,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完善社会救助、慈善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必要举措;从贯彻落实慈善法层面讲,《慈善法》是慈善制度的基本法律,正在立项中的《陕西省慈善条例》是我省慈善事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陕西省慈善组织行业标准,是对以上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是对我省慈善公益类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在工作流程和环节上的刚性化规范,将为我省各项慈善工作提供执行标准或参考依据,有利于《慈善法》和《陕西省慈善条例》的更好落实;从全面规范行业管理层面讲,当前,我省正处在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富民强省、实现追赶超越关键阶段,慈善事业要在社会保障和脱贫攻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要从慈善大省建成慈善强省,加强慈善主体诚信建设,制定行业行为标准,提升慈善事业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是慈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当务之急。从陕西省慈善联合会工作来说,制定行业标准是职责所在,也已经列入2018年的重点工作项目,一定要转好落实,抓出成效。
 


起草组成员赵建纲



起草组成员岳喜栋



起草组成员高小贤



起草组成员高扬
 
 
起草组成员武文宽
 
   随后,起草组成员赵建纲、岳喜栋、高小贤、高杨和武文宽相继发言,深入谈论。
   大家一致认为:制定标准时一定要遵循法治原则、通用原则、实用原则和易行原则,解决先进性和实用性、普适性和特殊性、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之间的矛盾问题,力争做到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相互统一,普适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兼顾,要尽可能贴近社会实践,突出实用功能,解决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并形成共识,认为:慈善标准起草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资料,慈善标准三个文件出来以后,将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根据论证意见,初步拟定,“陕西省慈善组织行业标准”由《陕西省慈善组织导则》、《陕西省慈善活动导引》和《慈善守则》三部分构成。《陕西省慈善组织导则》主要是对慈善组织机构的技术规范和评价的标尺,包括慈善组织的业务范围、组织章程、资产管理、项目资金、评估等18个大类50多个小类。《陕西省慈善活动导引》主要是对慈善活动的技术规范和评价的标尺,包括募捐活动导引、捐赠活动导引、项目实施导引、慈善信托导引、财产管理导引、志愿服务导引、信息公开导引、申请优惠待遇导引、内部管理导引9个大类100多个小类。 《慈善守则》主要是加强慈善组织及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可作为独立的自律规定,也可作为慈善标准的构成部分。《慈善守则》包括崇善、守善、尊善、礼善、化善、募善、促善、知善、行善、普善等十个方面的内容,是对慈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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