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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爱心正能量 陕西推出慈善超市建设意见
2018-01-25 16:39:58   点击:



 为加强慈善超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慈善超市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近日,陕西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针对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夯实基层慈善工作平台,增强慈善超市自我发展能力等环节出台意见,以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实现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群众在延川县慈善超市选购货物
 

《意见》规定,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慈善超市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社会化运营为方向,以增强慈善超市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为目标,把慈善超市建设成着重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体、支出型贫困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烈军属、“两参”人员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等提供帮助,以及进行慈善宣传、志愿服务、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打牢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坚实的基层基础。

   同时,《意见》明确了慈善超市建设管理的原则:一是坚持公益属性:把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众作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益理念,发挥扶贫济困作用;二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将民政部门已建的慈善超市交给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市场主体去运营,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连锁运营等方式进行慈善超市建设与运营管理;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慈善超市的自我发展能力,创新运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慈善超市自我驱动、可持续发展模式。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加强慈善超市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要积极研究支持慈善超市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慈善超市、提供扶贫帮困和社会救助等服务,要依法协调财税部门减免慈善超市有关税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和社区为慈善超市提供场地支持和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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